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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宣導專區
【總務處環安組】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發布「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請查照。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發布「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業經該署會銜交通部於109年1月22日以環署化字第1098000045D號、交路字第10900001151號令公告,名稱並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二、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照表如附件,惠請酌參。
教育部來函.pdf
修正總說明.pdf
修正條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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