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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U|國立臺東大學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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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長室公告
【總務處通報104年006號】重申各單位採購、修繕案件超過三萬元者,請依「國立臺東大學採購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如未依上開規定辦理,不符合行政程序者,逕擲回退件,請 查照。
總務處通報-104東大字第006號通報.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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