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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環安組】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規劃進行「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之檢討修正案,詳如說明。

一、「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於65年2月16日發布施行,期間歷經多次修正,該署配合「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一新增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規劃將新增項目納入特定化學物質管理,又局部排氣裝置為職業衛生重要之危害預防控制設備,為強化其設施設置及效能維持管理,擬一併納入修法考量。
二、如對實務執行及管理面有相關建議,歡迎檢視附件現行條文後填列修正建議表逕復該署,俾作為擬具修法草案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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