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環保組第二次公告】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於105年11月11日至13日,辦理南區「105年大專院校學生資源回收體驗營」請同學踴躍參加。
最後更新日期 :
2016-11-02
說明:本活動環保署業已105年9月20日環署基字第1050076509號函諒達。
本活動摘要如下或逕參閱附件:
一、資格:
全國大專院校學生(含研究生及應屆畢業生),須年滿18歲(87年10月前出生者),預計招收40人。
二、報名時間:
南區:105年9月19日起至105年11月2日止。
三、注意事項:
本項活動全程免費用(不包含學員至報到地點之來回交通費),負責活動期間全程膳食、住宿及保險費用(需提供保險用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地址、受益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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