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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11月份堪用報廢品乙批資源再利用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10-12
公告
主旨:為活化國有財產、撙節經費資源,堤供各項報廢堪用設備資源再利用。
說明:
一、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條規定辦理。
二、提供10月~11月份可堪用報廢品(如附件),給本校有需要單位資源再利用。
三、欲提出申請單位請洽總務處文財組鄧先生(1342)或本組網頁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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