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事務組】因應113年度將近結束,有關各單位辦理小額採購金額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或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請於規定期限前辦理採購事宜。
總務處通報
113東大總字第053號通報
主旨:因應113年度將近結束,有關各單位辦理小額採購金額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或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應送總務處事務組辦理者,除特殊案件經簽核延期在案者外,請於113年11月30日前送事務組依規定程序辦理採購,逾期將不予受理,以免延宕採購暨核銷事宜,請各單位配合辦理。
此致
各單位 總務處事務組敬啟
1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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