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事務組】因應114年度即將結束,有關各單位辦理小額採購金額為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或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請於規定期限前辦理採購事宜。
總務處通報
114東大總字第051號通報
主旨:因應114年度即將結束,有關各單位辦理小額採購金額為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或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請於114年12月5日前送事務組依規定程序辦理採購,逾期將不予受理,以免延宕採購及核銷事宜,請各單位配合辦理。
此致
各單位
總務處事務組敬啟
1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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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通報
114東大總字第051號通報
主旨:因應114年度即將結束,有關各單位辦理小額採購金額為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或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請於114年12月5日前送事務組依規定程序辦理採購,逾期將不予受理,以免延宕採購及核銷事宜,請各單位配合辦理。
此致
各單位
總務處事務組敬啟
1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