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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文書財管組】公告拍賣本校各單位已屆年限不堪使用之報廢資訊設備1批。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公 告 中華民國114年12月03日
主旨:公告拍賣本校報廢品有關事項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 報廢品拍賣種類:詳如明細表。
二、 拍賣品最低價額(新台幣):當日開標後揭曉。
三、 投標日期及場所:114年 12 月 03 日 下午二點整於本校服務行政大樓開標室(知本校區)開標比價。
四、 得標規定:經開標後比價最高者為得標廠商。
五、 請領投標單時間及方法:
自行領取:自公告之次日起至開標日(即 12 月 03 日)止前一小時,於上班時間向總務處文財組領取,並至本處出納組繳交押標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寄送標單方式:自公告之次日起至開標日(即 12 月 03 日)止前一小時收付送達,亦可參與競標,標單內需含押標金1萬元(可匯票)及競價議價單(需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及行政院環境部核定合格廠商證明書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六、拍賣對象:環保署合格資源回收廠商(繳交營利事業登記證影印本及出示押標金收據)。
七、得標著須於三日內向本校出納組繳款畢並將標的物運走,超過時間者以棄權論並沒收押標金不得有異議,結標後報廢品一經帶回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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