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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文書財管組】本校各單位購置財產及非消耗品辦理核銷程序,原檢附已黏貼財產標籤照片紙本,改上傳照片圖檔(詳如說明)

最後更新日期 : 2019-05-28
總務處通報 主旨:為利財產保管人作業及響應無紙化,本校各單位購置財產及非消耗品辦理經費核銷程序時,原 檢附已黏貼財產標籤之照片(紙本),改上傳照片圖檔(詳如說明),惠請各單位轉知所屬配合, 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25點、106年度事務管理檢核改進事項及107年11月19日總 務會議決議事項五辦理。 二、 為利財產保管人作業及響應無紙化,確保帳物相符及管理明確,惠請本校各單位於辦理財產及 非消耗品請購經費核銷時,收到本處文書財管組(以下簡稱本組)填造之財產及非消耗品三聯 增加單(附財產標籤)時,請確實黏貼財產標籤拍照後並登入財管系統(http://210.240.168.28) 將拍照後的圖檔上傳完成後,將增加單核章後併同核銷憑證黏貼單等相關資料擲回本組憑辦; 相關更新作業流程請參閱後附操作流程圖。 三、 財產標籤黏貼更新圖檔上傳作業流程即日起通報生效。 此致 各單位、學院、系所、中心 總務處文書財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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