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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區分表

  • 國立臺東大學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區分表(114.1.1實施)   
  • 編製說明
    • 一、編製目的
      • 為健全檔案分類系統,使機關檔案分類管理及保存年限區分有所依據,俾利檔案保存、銷毀、移轉等管理作業之執行。
      • 因應本校組織規程及分層負責明細之架構,依據各單位業務性質及檔案分類管理之需修訂,經簽陳本校權責長官核准後,報送教育部初審並層送檔案管理局審核通過。
    • 二、分類標記
      • 依本校組織架構及業務內容與性質,將檔案區分為15大類,各類之下依次以綱、目區分層級,共6碼;
      • 為利未來類目擴充,各層級之「其他」類目置於該層級之末,標記為「99」,例如秘書類的「其他」,分類號為「0199」。
    • 三、使用方法與注意事項
      • 歸檔案件應由各業務承辦人員就該案件內容,依本表填妥分類號及保存年限。
      • 檔案管理人員應依本表逐件查核歸檔案件之分類號及保存年限之正確性。
      • 檔案分類應注意下列事項
        1.檔案應分入專屬類目,如無專屬類目可予歸屬時,應視其性質歸入較適當之類目。
        2.屬本校法令及解釋,應永久保存
        3.屬課程之研訂、規劃、申請及核定等相關文件,應永久保存
        4.屬教育部及其他單位獎(補)助之計畫書及成果等,應永久保存。該計畫執行過程文件,如申請、執行、請款、核銷及追蹤管制等相關文件,保存10年。
         
  • 本校各單位區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