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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106.8.1後更新或申請)

一、內政部將於本(106)年8月1日起,核發新版自然人憑證卡片,新版卡片具有接觸式與非接觸式功能,安全機制與舊卡相同且符合相關國際規範。
二、為因應憑證管理中心核發新版憑證IC卡,本年8月1日前,憑證申請用戶(以下簡稱用戶)臨櫃申辦自然人憑證時,若戶所舊卡庫存已用罊,將採取以下措施處理:
(一)戶所先行收件,請用戶於本年8月1日後至戶所領取新版自然人憑證IC卡。
(二)若用戶無法等待,戶所同仁將先受理申請,並收取卡片工本費新臺幣250元整,待憑證管理中心完成製卡後,將憑證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戶所,再由戶所通知用戶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前來簽名領卡(舊卡)。